您的位置:首页 >  不孕不育 > 女性不孕 > 不宜受孕的九种情况

不宜受孕的九种情况

发布时间: 2008-06-27 11:25 字号:[ ]

 

        当前,人们越来越意识到优生优育的重要,因此,在计划受孕时除了要注意男女双方的身心健康,还要选择身体最佳,精力最充沛、心情最好的时候。良好的精神状态会对生殖细胞产生有利影响,这样才能获得优质的精卵,生一个健康、聪明的宝宝。

     在此,专家向大家介绍:九种不宜受孕的情况:

  1)正在患病,或病后初愈,身体尚未恢复时,不宜受孕。

  2)男方超过55岁或女方或过35岁不宜怀孕。超过以上年龄生育的子女,畸形及低能儿的发生率将显著提高。

  3)精神不舒畅时不宜受孕。

  4)疲劳过度时不宜受孕。特别是新婚夫妇在旅行过程中,应该加强避孕措施。

  5)患慢性病服药期间不宜受孕。

  6)大量吸烟后不宜受孕。

  7)饮酒后不宜受孕。因酒精可损害生殖细胞,导致胎儿畸形或低能。

  8)放射治疗或接触有害物质后不宜受孕。

  9)初冬至初春不宜受孕。因早孕阶段最怕病毒性感染,一旦孕妇罹患,畸胎率显著增高,而冬春是病毒感染的多发季节。

   专家指出,一旦出现不孕不育症状,一定要及时到医院就医,以免延误治疗时机,造成永久性不育。

 

特别策划
医院动态

维多利亚女子医院是以女性人群为主要服务对象的现代化时尚医院,集疾病治疗、预防体检、心理咨询、生活美容等多功能于一体,为女性提供全方位、高品质的医疗服务,是高层次、高标准的“现代都市女性健康会所”。

医院简介 | 在线客服 | 网站导航 | 友情链接 | 人才招聘 | 联系我们
地址: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7号(红瓦寺) 健康咨询热线:028-68666666 QQ:138543299
Copyright © 2005-2008 Victoria Woman's Hospital. All Right Reserved 维多利亚女子医院 版权所有 蜀ICP备06009665号
声明:本站部分信息来自网络仅供参考,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,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,请速与我们联系!
网络 110报警服务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